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花溪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细则

分享至

75327460

花溪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细则

20

花溪区教育局

花溪区教育局

2022-06-28 17:31:47

个人中心english

首页

新闻资讯

政务公开

政府数据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秀美花溪

专题专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教育

花溪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细则

发布时间:2022-06-28 17:31:47打印关闭【字体:小中大】视力保护色:

为解决花溪区乡镇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缺额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2〕21号)《贵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花溪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花溪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花溪区教育局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结合各学校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思想政治、音体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要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花溪区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二、招聘计划

本次花溪区共计划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41名,其中初中教师4名,小学教师3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花溪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

本次花溪区招聘的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如下: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任合同。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具体参照《花溪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确定。

(五)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的招聘考试。

(六)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时间段:2022年7月2日至2022年8月15日。

(一)发布招聘公告

花溪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招聘方案和《花溪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后,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和“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35.237.12/)”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名截止后(7月5日8:00以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日9:00至2022年7月4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花溪区教育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信息统计表及考务工作安排等材料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花溪区教育局将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按照花溪区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

(3)应届毕业生还没有领到毕业证书的可暂时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报考岗位有学位证书要求的,请按要求提供)。

(4)《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网上报名时一致的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地点:花溪存志学校(花溪区印象花溪小区内)

4.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双方手印,注明双方身份证号、委托人报考岗位及相关信息、委托办理事项及承担相应后果)、双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四)笔试

花溪区教育局汇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后,编排笔试准考证信息,填写《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按要求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笔试试卷、笔试时间全省统一。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将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花溪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2年7月14日至7月17日,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除规定时间外,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参加笔试,笔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规定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和“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自行查看。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花溪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花溪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花溪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请应聘人员关注花溪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

1.面试时间:面试在2022年8月1日左右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六)体检

1.体检时间:体检需在2022年8月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花溪区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花溪区教育局将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和“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花溪区教育局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和“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任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花溪区人社局、花溪区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2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花溪区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2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聘任人员报到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花溪区教育局将按照要求,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花溪区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花溪区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花溪区“特岗计划”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花溪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花溪区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花溪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花溪区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花溪区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再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在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上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筑府办发〔2005〕31号)等要求招聘特岗教师,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全程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结合花溪区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防控举措,做好应急预案,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须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详见附件2、附件3),确保顺利参加各个招聘流程,因不符合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务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花溪区人社局、花溪区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1年的试用期。

(四)花溪区教育局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完成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五)花溪区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和“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花溪区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花溪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

本细则由花溪区教育局、花溪区委编办、花溪区人社局、花溪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花溪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1.花溪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2.花溪区2022年特岗教师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流程疫情防控要求.docx

3.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纠错

订阅

推荐

上一篇:2020年—2021年末贵阳市花溪区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

下一篇:2021年度系统实施收费单位情况公示表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国家部委

关闭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核安全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气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信访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公园管理局

国家档案局

国家保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

各省市政府

关闭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西藏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各省直部门

关闭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省国税局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应急管理厅

省审计厅

省外事办公室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能源局

省广播电视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医疗保障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省生态移民局

省林业局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省监狱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贵州科学院

省农业科学院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省煤田地质局

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

省文史研究馆

省投资促进局

省供销社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州)

关闭

贵阳市

遵义市

六盘水市

安顺市

毕节市

铜仁市

黔东南州

黔南州

黔西南州

贵安新区

县(市、区)

关闭

云岩区

南明区

乌当区

白云区

观山湖区

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

清镇市

修文县

息烽县

开阳县

贵阳国家高新区

红花岗区

汇川区

赤水市

播州区

仁怀市

绥阳县

桐梓县

习水县

湄潭县

凤冈县

余庆县

正安县

务川县

道真县

水城区

钟山区

六枝特区

盘州市

西秀区

普定县

关岭县

镇宁县

紫云县

七星关区

赫章县

纳雍县

平坝区

黔西市

大方县

织金县

金沙县

威宁县

碧江区

思南县

江口县

石阡县

德江县

万山区

印江县

沿河县

玉屏县

松桃县

凯里市

麻江县

黄平县

施秉县

三穗县

天柱县

锦屏县

黎平县

从江县

榕江县

丹寨县

岑巩县

雷山县

台江县

剑河县

镇远县

都匀市

龙里县

贵定县

福泉市

瓮安县

独山县

平塘县

荔波县

惠水县

长顺县

罗甸县

三都县

兴义市

兴仁县

晴隆县

普安县

册亨县

望谟县

安龙县

贞丰县

主办单位: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花溪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0851-83851012 0851-83864972

政府网站识别码:5201110001黔icp备18006051号-2贵公网安备 52011102002448号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免责声明|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年报

专题推荐

进入关怀模式